商標專用權的使用范圍是哪些?2019-11-08 16:43瀏覽數:131次
商標專用權的范圍具體是怎么規定的?商品都是有自己的商標的,正是因為這些商標的存在,我們才能區分開同類商品。但擁有了商標后關于商標專用權的范圍又是怎么規定的呢? 法律所保護的商標專用權,是有效的商標專用權,是受一定范圍限制的。正確認識商標專用權的范圍是正確處理商標侵權行為的前提。那么,什么是法律所保護的有效的商標專用權,如何正確劃定它的范圍呢?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: 一、注冊商標專用權時間和地域的效力 我國《商標法》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時間為10年,其起算時間為:初步審定公告無異議的,從公告后第四個月的第一天起算;初步審定公告有無異議不成立的,從裁定之日起算。經過注冊的商標,只有在這10年的范圍內商標的專用權受法律保護,侵犯專用權會受到法律追究。但效期滿不辦理續展手續的,或是過了寬展期仍不續展注冊的,該商標即不再擁有專用權,因而不再受法律保護。 一個注冊商標只在注冊國家能得到法律的保護,其余國家則不予以、保護。如一個商標只在中國獲準注冊,就只能得到中國法律保護,就必須想到第三國或第四國去申請商標注冊。 二、核準注冊的商標與核定使用的商品效力 我國《商標法》第37條還規定;“法庭辯專用權,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?!备鶕粍辗梢幎?,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范圍,除受時間及地哉的限制之外,還限制在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圍之內,不得任意改變或擴大這種范圍。如果注冊商標所有人自行改變了商標的文字、圖形或其組合,或是把注冊商標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以外的商品上,便超出了商標專用權的保護范圍,不能以此對抗他人。 上一篇: 商標注冊有效期到期怎么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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